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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上调 小微企业迎来“及时雨”

发布时间:2011-11-03字体:[大  中  ]
  “这下我要交的税少了。”在南京长虹路上一家服装店里,当得知11月1日起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上调时,开店4年的居勇显得非常兴奋。他告诉记者,平均每月大概能卖出价值14000元的服装,一年大概在16.8万元左右的营业额,根据此前小额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计算,以前每个月缴纳约408元。
  “这次增值税起征点调到15000元以上,那我每年就可以省下4893元。虽然跟一些企业相比,这些钱显得微不足道,但对于我们个体户来说还是挺金贵的。我昨天刚进的货进价就比去年高了40%以上,而且房租、人工都在上涨,如果我们把这些转嫁到顾客身上,那就会失去很多老客,生意也就没办法做了。”居勇说,“减负可谓雪中送炭啊。”
  而在苏北经营一家小饭店的马明也因营业税起征点的提高而松了口气,“之前按照营业额的5%税率缴纳营业税,一个月如果不到20000多块钱的生意,要缴将近1000元的税,如果按现在的政策可以免税12000元!”
  按照财政部65号令对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所进行的调整,3类增值税起征点11月1日起均得到提高。其中,销售货物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000元—5000元提高至5000元—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1500元—3000元提高至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由每次(日)销售额150元—200元提高至300元—500元。营业税方面,按期纳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1000元—5000元提高为5000元—20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由每次(日)营业额100元提高为300元—500元。
  税收新政出台后,我省国地税部门目前都在加紧测算,尽快落实公布新政细则和标准。据悉,全省160万户纳税人,原本月销售5000元以上的都要纳税,今后这些企业将普遍进入‘免税’大军。如果月营业额起征点提高到15000元,全省每年将减少税收4-5亿元。
  “这个新政的出台,有着明显的政策导向性。”南京大学法学院税法专家黄秀梅认为,在目前大批微型企业面临生存困境的大环境下,国家作出结构性减税调整,对小微企业而言可以算是一场“及时雨”。
  “虽然小微企业对税收的贡献有限,但其在解决就业等问题上,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黄秀梅认为,“之前虽然国家已经在所得税领域继续为小微企业减负,即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但流转税领域一直以来优惠较小。加之目前企业还面临着城建税、教育税附加、地方教育发展费等各种税费,一旦经济环境不好,企业的税负问题就更加突出。因此,从起征点上就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显得尤为重要。”
  记者也从部分小微企业了解到,由于小微企业大多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很少购进大型机器设备,导致企业在缴纳增值税时进项税额抵扣较少,如属于小额纳税人就不得抵扣购进货物的进项税。因此,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幅度将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而且,众多小微企业分布交通运输、文化业、旅游业等生活服务领域,提高营业税起征点也将起到同样的减税效果。

  “实际上,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只是政府扶持小微企业系列措施的一部分。”一位长期研究中小板的券商告诉记者。“除了减轻税负,今年10月底出台的商业银行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细则,也为小微企业带来了信贷支持,可以说 ‘减负’、‘输血’双管齐下,将帮助小微企业渡过目前的难关。”